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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拟公布联合激励措施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发布时间:2019/10/11  |  浏览量:  |  来源:辽源市政务数字局  |  专栏:省内动态
 

  1010日,辽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信用办)发布《辽源市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征求意见稿)》,拟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可享受12个领域27项激励措施

  此次市信用办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拟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守信纳税人将能享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办理相关事项优先处理、适当减少抽查频次授信融资、缩减办证时间27“高含金量”的激励措施,这对守信者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能够享受到因守信带来的诸多便利。本次《备忘录》推出的守信激励措施层级高、覆盖面广,是对诚实守信全方位的呵护,在全社会形成对社会诚信的正向激励,进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征求意见稿规定,联合激励对象名单是动态调控,一旦发现联合激励对象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将会立即从联合激励对象名单中撤出,并将通报名单报送各激励部门,取消享受联合激励政策资格,停止对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同时,还要建立异议投诉机制,公众发现信息不实或不应当被列为联合激励对象的,可通过相关渠道提出异议投诉,经核实后及时修改调整名单。这些规定很有针对性。动态调控及调动社会监督力量,有利于避免失信者浑水摸鱼,也只有确保联合激励对象准确无误,保证联合激励措施的严肃性、公正性,才能激励更多人诚实守信,更好发挥这一政策的作用。

  期待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的举措能够尽快落地,擦亮诚实守信这块“金字招牌”,激发全体社会成员共建诚信社会。

  

辽源市政务数字局|201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