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吉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市直相关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指标(2019年度)》《吉林市城市增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我市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2019年吉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和《吉林市城市增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促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确保在市信用建设评估考核中达到《市直相关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指标(2019年度)》评分标准。
二、组织领导
建立市商务局信用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我局信用建设工作。
组 长: 李 勇 市商务局党局长
副组长: 鞠铁君 市商务局调研员
高闻序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岿升 市商务局副局长
姚 伟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国强 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行政审批办公室、市场体系建设处、流通业发展处、成品油流通管理处、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市场秩序处、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肉菜流通追溯办公室、对外贸易发展管理处、机电科技和服务贸易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国际市场开发处、外国投资服务处、口岸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财务审计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处,负责组织协调各业务处室开展信用建设具体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建立信用建设保障机制和制度规范
1、制定商务领域各行业信用建设相关政策。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目标要求、任务和措施,重点在电子商务、汽车销售、二手车经营、成品油流通、家政服务业、外派劳务合作等行业,制定完善本行业符合实际的信用建设诚信政策措施。(责任处室:电子商务处、建设处、成品油处、流通处、外经处)(完成时限:年底前)
2、建立商务领域各行业信用监管规范和制度。具有审批和执法检查处罚权限的处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规范采集和记录市场主体相关信用信息的行为,制定信息采集目录,制定信用监管相关制度规定,建立行业企业信用监管档案。(责任处室:审批办、建设处、成品油处、流通处、外经处、秩序处)(完成时限:年底前)
(二)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1、制定和完善信用建设清单制度。依据国家51个联合奖惩备忘录、“吉林省诚信典型范围及守信激励政策措施清单”、“吉林省严重失信行为及主体范围和失信惩戒政策措施清单”,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制定我局“诚信典型范围及守信激励政策措施清单”和“严重失信行为及主体范围和失信惩戒政策措施清单”(以下简称“四张清单”)。(牵头责任处室:秩序处,配合处室:法规处、审批办、建设处、流通处、成品油处、外经处、外贸处、机电处、财务处、口岸办)(完成时限:9月底前)
2、依据信用“四张清单”确定各行业红黑名单。各相关处室依据“四张清单”及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管市场主体进行信用分级监管,在充分掌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基础上,按照“谁认定、谁负责”和“依法依规,审慎认定”的原则,依据市场主体行为的诚信度,认定红黑名单。对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的失信主体,可列入诚信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重点关注名单”)加强监管。(责任处室:秩序处、建设处、成品油处、外经处)(完成时限:各处室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国家和省名单确定公布之后实施)
(三)加强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信息
1、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责任处室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吉林市双公示管理系统”,通过“吉林市双公示管理系统”向社会公示,供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及个人查询应用。(责任处室:审批办、秩序处、建设处、成品油处、外经处)(完成时限:即时完成)
2、建立并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具有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的处室,制定标准化的本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要求市场主体在办理许可、备案等审批事项前,签署信用承诺书。(责任处室:审批办、秩序处、建设处、成品油处、外经处、机电处)(完成时限:9月底前)
3、在行政管理中应用信用信息。各相关处室在办理行政事项过程中,要查询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推行使用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信用记录和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对于信用信息优良的市场主体,依据“诚信典型范围及守信激励政策措施清单”给予奖励;对于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依据“严重失信行为及主体范围和失信惩戒政策措施清单”给予惩戒,并限制享受有关优惠性政策。(责任处室:审批办、建设处、成品油处、运行处、秩序处、电子商务处、运行处、外经处、外贸处、开发处、财务处、流通处、口岸办、机电处)(完成时限:即时完成)
(四)加强信用建设教育宣传
1、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根据国家商务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通过展板、宣传画、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责任处室:秩序处)(完成时限:年底前)
2、开展诚信随机宣传活动。各处室在深入企业检查指导工作过程中,要同步开展信用宣传教育,重点进行信用知识、法律知识和诚信文化等内容的宣讲。(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完成时限;即时完成)
3、加强信用信息宣传报道。各相关处室组织实施的有关信用建设相关活动和实施的联合奖惩案例,要及时形成信息,在商务之窗、部门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发布。对于影响力大、实施效果好的联合奖惩案例,推荐向市级、省级媒体报送。(牵头责任处室:电子商务处、秩序处,配合处室:其他相关处室)(完成时限:即时完成)
4、建立部门门户网站专栏。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建立信用体系建设专栏。通过专栏公示我局信用建设相关政策措施、信用“四张清单”、各行业标准化信用承诺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红黑名单,以及信用宣传教育相关内容。(责任处室:电子商务处、秩序处)(完成时限:年底前)
(五)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1、开展政务信用教育。把信用建设内容纳入机关干部学习计划,重点开展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责任处室:人事处,配合处室:法规处、秩序处)(完成时限:年底前)
2、实施政务诚信承诺。以规范格式针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服务质量、期限和保障,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责任处室:审批办、建设处、成品油处、秩序处、外经处)(完成时限:年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相关处室责任。明确市商务局信用建设责任处室为市场秩序处,负责与市信用建设牵头部门沟通协调;负责落实上级有关信用建设要求,牵头开展本部门信用建设相关工作。其他处室按照方案明确的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各处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用建设相关工作,及时与市场秩序处对接沟通。
三是建立月调度工作制度。每月5日前,秩序处调度各相关处室上月信用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向局领导汇报,统筹安排下步工作。
五、有关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不断加大力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由于我市在机构改革中信用建设牵头单位发生变化,今年的市信用建设相关文件近期才下发。但是市信用办依据《市直相关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指标(2019年度)》进行考核的标准和时限并没有改变。因此,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责任分工抓紧时间研究并抓好落实,确保在年底信用评估考核中取得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