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以《双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方案(2018—2020年)》为指导,按照市信用办的要求和部署,结合行业主管业务实际情况,积极参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初步确立了我市农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和发展方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诚信吉林”建设的部署。根据我市初步确立的农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和发展方向,我市将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管理,将龙头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查询,一旦发现立即上报录入省农业厅龙头企业监管系统。
落实信用信息审查制度方面,将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工作作为推荐评选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全国十佳农民”、“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前置审查程序,将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工作作为评选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的前置审查程序;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行政许可,将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工作作为行政审批前置审查程序。
建立并公布“红黑名单”事项清单,将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示范农场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等四个事项列入“红名单事项”,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和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列入“黑名单事项”。同时,积极参与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农业部门法人信用信息记录,及时将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以及市场日常监督抽检等涉企信用信息录入国家、省、市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