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四部委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的要求,我局对打击虚开发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推进。
一、落实推进情况及工作亮点
(一)高度重视,凝心聚力
我局将四部委会议精神及两年专项行动具体安排进行专题汇报,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吉林市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四部门主管领导任组长,统筹负责全市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的指挥与调度。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指挥协调本地专项行动,对口承接工作任务。并在稽查局成立专案组,专门负责全市两年专项行动的统筹指挥、督导考核,其他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
(二)协同一致,大力推进两年专项行动进度
我局组织召开四部门联席会议,对专项行动有关内容再学习、再认识、再梳理,研究确定我市两年专项行动具体安排。迅速制定《吉林市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兼顾质量与效率的工作要求。先后组织召开了多轮专项推进工作会,领导小组每周听取汇报,指导解决工作难点,有效形成压力传导,督促办案人员加快案件查办进度
(三)注重培训,增强队伍整体实力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打击虚开骗税工作质效,多次组织学习,系统培训,强化业务知识,为更好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保障。
二、采取的检查方法和具体措施
(一)依靠数据分析。由于涉及案源大部分走逃失联,通过调取下游企业的基本信息和发票信息,及相关的银行流水信息,为分析研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全程痕迹化管理。在联系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办税人员,与所属社区的工作人员到注册地址进行实地核实时,均利用执法记录仪进行了录像拍摄,作为有效证据。
(三)规避执法程序风险。对上述走逃失联企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和《税务事项通知书》,有效规避执法风险。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局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均属于暴力虚开行为。即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犯罪人员为取得真实有效、能够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注册商贸公司,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在没有真实业务购销的情况下,为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企业开具发票,谋取利益。手段是开具发票后直接走逃或者虚假填列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零申报。
四、取得的成果
涉案企业大多数都处于走逃失联状态,我局检查员克服取证难、涉及地区范围广的重重困难, 2018-2019年度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犯罪案件共有46户确认属于暴力虚开性质,全部对外发出确认虚开通知函,定性发票份数1588份,金额15322.1万元,税额2528.07万元。对当前暴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严峻态势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