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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加强联合奖惩制度建设省内率先制定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备忘录
发布时间:2019/10/28  |  浏览量:  |  来源:辽源市政务数字局  |  专栏:省内动态
 

近日,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数字局,以下简称市信用办)牵头,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了《辽源市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项目管理、税收服务、融资授信等11个领域实施27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合作备忘录》是省内地市州制定的第一个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多部门联合激励措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也是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重大举措,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具有积极的示范推动作用。

《合作备忘录》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享受的激励措施从税收服务拓展至投资、金融、商务、环保、社保等多个领域,显著提升了A级纳税信用的“含金量”和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

《合作备忘录》明确每年4月由市信用办将税务局确定的上一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推送各联合激励部门,各部门按照《合作备忘录》的约定,在各自领域实施联合激励。市信用办、市税务局将对联合激励实施动态管理。

今后,市信用办将按照国家和省工作要求,继续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出更多针对守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激励措施,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辽源市政务数字局|201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