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文明委关于印发《关于集中清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局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以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全行业诚信建设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年初以来,我局积极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局党组先后多次专门例会研究部署文旅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破解制约文旅市场健康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局机关相关处室及执法机构工作职责,先后制定了《全市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集中开展“黄赌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市网吧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年工作实施方案》、《中高考期间全市文化旅游市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2019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结合“五一”、中高考、暑期等时机,在全市集中开展实文旅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营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秩序正规的市场环境。
二、文旅市场执法检查情况
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文旅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年初以来,累计出动执法车辆867台次、执法人员2601人次,对全市700余家各类经营经营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与市公安局、昌邑公安分局和船营公安分局联合开展执法专项行动3次,开展“寒暑假期间网吧专项整治行动”“两会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高考期间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4次。对19家违法违规经营场所做出了行政处罚,累计罚款金额10.9万。
三、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一是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赴符拉迪沃斯托克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反馈意见》(综执函〔2019〕39号)和省厅领导关于边境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指示精神,为坚决遏制旅游市场乱象的发生和蔓延,快速办结蛟河市四海旅行社有限公司违规经营边境旅游案件,对蛟河市四海旅行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四万元罚款,对蛟河市四海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处行政处罚五千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二是积极查处无证经营安件。督促各城区加强无证经营歌舞娱乐场所监管,对未办理文化经营场所许可手续的业户坚决取缔,拒不停止经营活动的依法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联系船营公安分局积极查处吉林市优航旅行社无证经营且收取游客钱款不履行合同案件。
三是加强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使用。积极组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培训,邀请平台老师对旅行社进行授课,全面推广使用旅游电子合同。对不按规定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的2家旅行社依法责令改正,并记入重点监管对象。
四、积极开展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专项治理
为加强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贯彻落实《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加强对演出市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私自从事演出活动行为,严查虚假宣传、假唱等侵害观众利益行为。同时,加强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演出市场监管。我局于国庆前后对吉林市的16家电影放映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放映设备,排片场次,当日观影人数,是否存在虚假票房等重要事项。检查中未发现吉林市电影放映单位存在违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