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吉政数联[2019]9号)和《四平市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四政数局发[2019]17号)精神,四平市水利局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力度,主要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用监督体系入手,积极营造四平市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招标投标领域依法公开信息与数据的覆盖面和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度。
二是将综合监管、部门监管、行政监察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建立公正、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认真对待公众投诉,做到及时处理与反馈。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