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通化市失信企业第一期信用修复公益性培训会在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召开。
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引导失信主体开展失信修复,不断完善和重塑企业自身信用,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我市政数局特举办通化市信用修复培训会,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李文波副主任、通化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张晓春科长出席了本次培训会。培训会由软环境办社会督导科科长张永青主持。
通化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李文波出席会议并致辞,谈到当前信用修复的三点主要工作。一是加强信用核查,二是优化沟通机制,三是积极宣传引导。他指出,深切期望参会企业通过此次培训能够熟悉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流程,珍惜机会,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共同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在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中发挥积极作用。
随后,通化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张晓春科长发表了讲话。他指出,纳税企业信用评级由A级至D级,不同的信用评级对应的纳税服务待遇各有不同。他细致讲解了高信用评级的企业对应的惠企服务,已经低信用评级的企业面临的更强的管束。鼓励各参会企业注重信用工作,提升企业信用评级。
本次信用修复培训由吉林省通联信用服务有限公司协办。通联信用副总经理王志伟出席会议并做了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的主题培训,详细讲解了国家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重点工作要求,以及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的必要性。并根据规划纲要对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重点领域的主要工作内容进行了解读。
通联信用培训讲师李世兵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进行了解读,让企业更加直观地了解守信所带来的便利,失信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同时针对参会企业的失信行为提出了加强信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通过本次公益性培训,广大参会企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修复条件和流程等都有了一定的理解,并高度认识到了企业失信对企业造成的重大影响。会后,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信用修复考试,考试通过的企业将会获得信用修复证书,以便撤销失信记录,重建信用。本次公益性培训班有效督促相关失信企业加快整改失信行为,切实促进通化市信用修复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通化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