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靖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靖宇县扶贫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靖脱贫领组发〔2019〕96号)文件要求,靖宇县司法局积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标准化,为农民工开辟了优先受理、零等待等绿色通道。
今年7月11日,靖宇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接到花园口镇江沿村村主任姜立坤打来的电话,姜立坤说,“我村村民柳某某的儿子在工地上出意外了,他家是贫困户,希望马上过去提供法律援助”。放下电话后,来不及思索, 县司法局启动贫困户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当即指派崔莉君承办该案。
当天,崔律师同驻村第一书记、村干部和家属一起,立即奔赴工地和有关单位,向知情人员了解情况,收集固定相关证据。经过调查,了解到柳某某在抚松县某镇包工头手下做事,11日那天在高空作业时不幸从高台掉了下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12日,崔律师主持调解,以工伤为由向王某索赔。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诉之以法,在证据、法律面前,王某承诺按照法律规定给予60万元赔偿。援助人员以柳某某家是贫困户,是社会弱势群体,是社会扶贫济困的对象,要求王某和公司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奉献爱心。王某很受感动,12日当天赔偿柳某某家属29万元,13日付清了余下的赔偿款,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
靖宇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结合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策宣传,拓宽申请渠道,开辟“绿色通道”,为受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