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用动态  >  省内动态
桦甸市开展民办学校诚信办学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发布时间:2019/11/19  |  浏览量:  |  来源:桦甸市  |  专栏:省内动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国家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引领规范民办学校诚信办学,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优质发展,按照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民办学校诚信办学先进单位评选方案〉的通知》精神,桦甸市教育局至8月1日起对连续办学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民办机构进行了“诚信办学先进单位”创建初评活动。

      一是宣传发动。制定下发吉林市民办学校“诚信办学先进单位”评选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评选活动,营造浓厚参选氛围,提升广大民办学校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二是自查申报。符合评选范围和具备评选标准的民办机构填写《吉林市民办学校“诚信办学先进单位”评选申报表》并提交申请报告和事迹材料。三是初评推荐。成立评审组,对照指标体系,对申报民办机构的事迹材料和实际办学情况进行评审,并将评审出的5所“诚信办学先进单位”向吉林市教育局进行了遴选推荐。目前吉林市教育局专家评审组已对桦甸市最后确定的候选民办机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访谈、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评估打分,最终评审结果将在近期反馈,并将评选结果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通过本次“诚信办学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开展,发现和培树一批民办教育诚信办学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引导了全市民办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办学,推进了民办教育诚信体系建设。

桦甸市|201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