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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组织全体职工学习《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9/12/03  |  浏览量:  |  来源:双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专栏:省内动态
 

为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近日人社部印发《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双辽市社保局为了更好地学习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信用诚信在社保经办服务中的落实,我局于11月25日下午在六楼会议室组织全体职工学习《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会上,由张永光副局长传达文件内容,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的将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的情形,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注意的事项进行重点宣读。会后,各科室负责人组织科室内进行文件的详细学习,以便更好地进行理解。

双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