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宣传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和《吉林省开展集中整治十大行业乱象专项行动方案》,开拓创新、认真实干,努力开展物业管理的新局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让物业服务公司依法经营,同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深入小区和企业解答各种咨询,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对弃管小区,协助包保单位成立业主委员会,118个弃管小区中已有97个小区完成选举工作,在住建局物业办备案55个。针对各小区悬挂了宣传条幅,安装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制定了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两位副局长兼任组长和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通过上下联动机制,积极配合我市创建卫生城,使我市物业小区环境卫生达标,安保设施齐全,绿化和亮化均到位,创建文明城市良好的局面。针对物业上访事件我们及时解答,认真整改,按时反馈信息。
二、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根据我市在老城区上规划,实际情况复杂。前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单位代收代管,我办公室一直下发通知追缴。针对这个情况我们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立专项物业维修资金专户,在房产办证大厅设立专口收取专项物业维修资金。我办公室多次向开发单位追缴他们代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现在有明显效果,2019年总计收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038万元。目前为止物业维修基金专项账户已达到4988万元,住宅专项维资金管理实行统一归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者(也就是业主)决策、政府监管的原则。这项工作我们逐步进行,把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到专户,逐步走法制管理轨道,专项物业维修资金现在没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