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长春市新星宇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前因为夜间施工扰民被处罚了,企业的信用等级受到了一定影响,负责人在递交信用修复申请后,经过信用信息中心审核,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修复,信用修复后,企业可以正常进行招投标。
按照《吉林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信息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影响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荣誉称号授予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是企业发展的“绊脚石”。“在工作中,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发现一些符合条件的企业对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并不看重,往往要在遇到问题时才会去申请,特别是受疫情影响,有的企业在复工复产中急需金融授信、参与招投标等信用支持,这就耽误了时间。”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建议企业符合信用信息修复条件,尽早进行企业信用修复申请,避免影响企业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