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1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27日有由吉林省科技厅下发,为组织我市相关企业积极申报2021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助力各企业项目负责人深入了解《项目指南》的具体要求及内容,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依法申报、诚信申报,我局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群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多次强调各申报企业认真阅读通知,遵守以下科研诚信方面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未在失信惩戒期,到本次申报项目截止日期时没有无故拖期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人应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及参与申报2021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无拖期项目;有到期应验收未验收项目的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终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2021年度所有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三)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拟以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申请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的,不得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
(四)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五)对同一项目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一申请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项目申报人或参加人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惩戒期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和申请人的,不能申报本年度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
今年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将于9月26日截止受理,我局会持续做好科技创新政策宣传普法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宣传工作,积极帮助企业申报科研项目、掌握科技创新相关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市产业快速转型升级,为加快推进四平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