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用动态  >  省内动态
社会诚信,政府先行
发布时间:2018/12/05  |  浏览量:  |  来源:  |  专栏:省内动态
 

  “内诚于心,外信于人”,诚信不仅仅是经济生活中应该遵守的一种道德规范,也是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诚信为人之本”,诚信建设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不堵住失信这个污染源,就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

  一、建设诚信政府,为社会树标杆

  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和灵魂,只有政府诚信获得人民信任,才能引领和支撑社会诚信,才能形成风清气正、和谐共荣的社会潮流。“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是亘古不变的至理明言。政府就是要靠正确的政策理念、诚信的人文精神取信人民、团结人民、获得人民力量。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今天,诚信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规范,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基石。在社会诚信建设中,政府这枚标杆一定要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当好带头人。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发挥政务诚信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的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二、打造诚信政府,提升营商环境

  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营商环境的优劣,与地方政府的诚信程度直接挂钩。因此,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先从提升政府的诚信开始。信任是政府存在的基石,政府是诚信社会的维护者。要打造诚信社会,首先要打造诚信政府。诚信政府是建立在法治政府之上的,打造诚信政府的前提是依法规范政府职权,要树立强烈的法治意识、制度规则意识、信用意识、权责对等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亲和力。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其中政务诚信位于首位。建立诚信社会,政府要起表率作用,政府失信对社会诚信建设有极大的消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近年来,国家力促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先后放下了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履行了政府对人民的承诺。这种诚信举措为各级政府带了好头,树立了政府诚信的典型。政务诚信建设,是现代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作用和导向作用。

  三、树立诚信政府,用制度保驾护航

  政府诚信是一项系统工程,以打造诚信政府为目标,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让诚信在干部队伍里蔚然成风。一是提高政府公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这不仅能够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法治环境,而且有利于激发政府公务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行政工作程序、树立规则意识,严格按规则办事,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二是建立政府失信惩戒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把失信的惩戒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公务人员,有效防范政府公务人员的随意失信;对失信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其行政及经济责任;对严重的政府失信行为要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惩治措施;特别恶劣的,要坚决追究失信者法律责任。

  四、营造社会诚信,增强诚信意识

  诚信建设核心在于构建新的诚信秩序,目前我县各部门已形成部门“四张清单”,即诚信典型范围清单、严重失信行为及主体范围清单、守信激励政策措施清单、失信惩戒政策措施清单。在社会活动中,对于出现的守信、失信行为,相关部门将依照“清单”内容,发起联合奖惩,并在各信用网站内发布。对于失信主体,行业主管部门将逐步制定失信主体退出惩戒措施的制度,定期开展信用修复培训,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的合法权利。营造社会诚信环境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是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也是文明的重要标志。

  政务诚信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政府重承诺守信用,会带动整个社会诚信风气的形成,这种诚信风气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所不可或缺的重要精神力量。打造诚信社会,政府要当好践行人、带头人,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2018/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