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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船营法院:失信上榜处处受限
发布时间:2018/12/19  |  浏览量:  |  来源:  |  专栏:省内动态
 

   “马法官,我现在想买房贷款,可他们说我是失信被执行人借不了钱,我知道错了,我现在就把钱还上,把我从失信名单上撤下来吧!”

  “请你来船营法院吧,我们一起商讨一下。”

  失信被执行人刘某是申请人李某农机商店的长期客户,2017年2月,刘某在李某的商店购入5万元的农用设备后,未能按照以往约定将货款给李某,李某在追讨无果后,将刘某诉至船营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偿还李某全部货款及利息53850元。判决书生效后,刘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017年7月,李某到船营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7年8月,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通过调解,刘某当场通过支付宝转账偿还了2万元给李某,并约定剩余债务分期还款,截止2018年8月前还清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然而,半年过去了,刘某不但没有如约偿还剩余货款,而且玩起了“躲猫猫”。随后,刘某的名字便出现在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刘法官,我现在转五千块钱过去,你能不能把我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来呀!”

  “现在不是我们不帮你撤,你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们立即帮你从名单上撤下来。

  俗话说,人无信不立,一个人一旦在另一个人面前失去了诚信,那么重建信任难度比登天还要难。面对失信玩失踪的刘某,李某坚决不同意刘某先转五千元再分期偿还的提议,要求一次还清剩余货款。

  执行法官再一次语重心长地向刘某申明了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意义,刘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果断将剩余欢快一次性交付给李某,双方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了,自己的名字也从失信黑名单上消失了,终于也可以贷款买房了。

  

|201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