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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民政局拟将部分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发布时间:2019/03/20  |  浏览量:  |  来源:  |  专栏:省内动态
 

    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一条第一款和《吉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吉林市市级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市民发[2018]98号)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近日,吉林市民政局拟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9家市级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局已正式发布公告,若吉林市食用菌协会等9家社会组织对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此举是落实《吉林市市级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实际举措,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加大对市级社会组织的约束和监管力度。

  以上9家社会组织分别为:吉林市食用菌协会、吉林市秸秆综合利用协会、吉林市饲料行业协会、吉林市鹿业商会、吉林市畜牧业协会、吉林市禽业协会、吉林市电子商会、吉林市动漫协会、吉林市合唱协会。

|201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