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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诚信建设制度化”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创建的考评内容
发布时间:2018/12/06  |  浏览量:  |  来源:  |  专栏:省内动态
 

  大力开展省级文明单位评选等活动,引导企业、商户和个人诚信经营,诚信做事,营造人人讲诚信、事事守诚信的良好氛围。将“诚信建设制度化”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创建的考评内容,规范单位、村居诚信建设,推动其自觉践行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

  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和辽源好人,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风气。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把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与培育廉洁价值理念相结合,营造崇尚廉洁、鄙弃贪腐的良好社会风尚。

  

|2018/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