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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政务服务诚信为民
发布时间:2018/03/26  |  浏览量:  |  来源:  |  专栏:行业信用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和《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增强履职尽责能力,打造公开、诚信、为民的政务服务形象,吉林省农业委员会特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审,严格执行涉农法律法规政策,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行政审批环境。在省政务大厅农委窗口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凡符合政策法规要求,材料齐全的,一律按承诺时限办结。编制《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法定依据、办事需提交的材料、服务流程、收费依据和标准、咨询方式等。窗口通过政务服务网站系统及时将审批内容公开,打造“阳光政务”。

  二、优化政务服务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办理业务过程中做到风纪严谨,举止端庄、文明礼貌、规范引导微笑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服务对象。

  、严肃行风行纪

  在为民提供服务中做到百问不厌,用真诚和热情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对属于工作范畴的,立即办理,不属于或者超过职能范围的,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力求群众理解满意。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坚决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对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及时回复。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43188906443  

  

|2018/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