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国土资源厅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和加强,特别是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这一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上,工作得到扎实落实。
一是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正式上线并有序运行。2015年制定了《吉林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奖惩工作方案》(试行),并明确了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工作进度,2016年底如期完成了省国土资源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2017年初该平台通过在该厅机关电子政务管理系统中插入“企业诚信”模块的方式正式上线运行,该厅同步组织相关处室展开了对该平台的操作培训,编印了《电子政务系统企业诚信模块功能介绍》手册供各业务处室日常使用,该厅“双公示”信息的数据汇接和网络报送实现了常态化运行。经过授权的7个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的处室负责人及承办人已在厅机关内网正常使用该模块,年内已累计录入当期280余条行政许可信息,完成补录2016年度双公示信息217条。
二是双公示工作相关配套制度相继完善。2016年6月年该厅下发了《关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分工的通知》(吉国土资调发〔2016〕35号)明确信用体系软硬件建设分工负责、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内容及负责处室。2017年初,又通过组织平台操作培训,明确了该厅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方面信息录入时限、信息完整度以及责任划分等制度要求。2017年5月,根据省金融办《关于按要求全面开展“双公示”工作的通知》(吉金办函〔2017〕189号)要求,以及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双公示”工作第三方评估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内容,该厅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按要求做好“双公示”工作的通知》(吉国土资调发〔2017〕41号),提出在厅门户网站建立“双公示”专栏、“双公示”录入数据更新频次、数据时效性、平台数据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数据推送和提取的时间节点、“双公示”工作的协调调度保障等事项的责任分工及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该厅信用体系建设的配套制度,有效保障了该厅“双公示”工作顺利实施。
三是双公示工作业务对接和沟通协调持续强化。2017年是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的一年,年内相继出台了10个相关文件以及配套措施推进此项工作。为落实好双公示工作的各项措施,吃透文件精神,该厅持续加强与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协调。年初,先后组织信息中心相关同志分赴省工商局和省金融办相关部门进行对接了解,靠前工作,保持良好沟通协调,按要求主动完成了并网数据线路连接、标准化防火墙购置、前置机设置等行业双公示数据并入省大数据库的准备工作。7月份,该厅又依据省软环境办《关于加快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17〕43号)中明确的新式数据对接方式和填报内容的统一要求,及时与技术单位对接,对该厅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9月底完成改造后,及时组织协调该厅各相关业务处室按照新的填报内容和格式重新填报了全年双公示信息,并将全部数据及时汇交至省“双公示”系统。11月份,省《2017年度省直相关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管理办法》出台后,该厅认真研究,并派专人与发布单位相关处室对《2017年度省直相关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指标》中的指标条件逐条对接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查找问题差距,对该厅双公示工作软硬件建设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完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