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信用公示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充分发挥信用等级作用
发布时间:2018/03/26  |  浏览量:  |  来源:  |  专栏:行业信用公示
 

    国税系统经过近10年的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实践,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在制度、措施、方式以及结果运用方面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依托信息技术 提升评定效能

    全国统一的纳税信用管理系统中评价指标包括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其中历史信息和外部信息中均包括多项外部信用记录和外部评价信息。目前,管理系统95项评价指标中,35项在税务综合管理系统可自动生成,大部分指标特别是外部信息还需要手工完成。目前,税务系统内部国地税之间已实现信息的导入,建议政府的信息公共平台尽快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外部信息的导入,减少手工操作的工作量。

  二、完善激励机制 促进纳税遵从

    根据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进行税收分类管理,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如对被评为A级的企业进行广泛宣传,为其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包括开辟“绿色办税通道”,简化办税程序、减少资料审核,提供更合理,更贴近纳税人,让纳税人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优惠。对B、C级企业加强管理,重点监督D级企业,引导和帮助B、C、D级企业对照先进,查找不足,努力提高纳税意识和依法办税水平

  三、提升社会认知 享有应有地位

    纳税信用等级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拓展,应当让政府、乃至全社会认同,融入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之中发挥其应有作用,形成“等级高为荣、等级低为耻”的社会风尚。同时在政府采购、银行信贷、创先争优、文明建设等方面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级次作为入围条件或考核指标,提高知名度、认可度,从而享受应有的待遇,发挥导向作用。目前,省国税局、地税局和省农信社以纳税信用等级为依托,联合开展“缴税贷”款工作,为支持小微企业在贷款方面提供方便。与省建设银行通力合作,就拓展“银税互动”的合作领域达成初步意向。下一步我们希望与更多的机构及部门合作,一方面将纳税信用管理结果在社会各界充分运用,另一方面为纳税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做好纳税信用管理工作使命光荣,任重道远。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密切与省政府金融办公室沟通联系,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将纳税信用管理纳入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之中,与相关部门互通信用信息,信用结果互为利用,逐步实现信用记录公开查询和社会共享,不断扩大纳税信用等级的影响,为构建我省的社会信用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8/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