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既是一项基础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几年来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突重点、抓关键,从而扎实有效地推进了此项工作。
一、在食品药品信用信息采集上下功夫
按照“谁监管、谁征信、谁建档”的原则,我局会同20多个省直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信用信息公开目录》,签署了《信用信息共享协议》,明确了各单位共享的信用数据,包括企业基础信息、人员信息、产品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产品质量信息、表彰奖励信息、信贷和金融信息、消费者满意度实名调查及法人(负责人)名下的其它企业信息等内容。
二、在试点建设上下功夫
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工作原则,我局于2015年将白山市列为我省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并在临江市积极试行开展了吉林省食品药品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经过探索与实践,白山地区目前已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以及运行机制,如:食品药品信用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分类管理制度等,培育了属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良好的信用,增强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在信用档案管理上下功夫
根据《吉林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实施办法》(草案),我局制定了《吉林省食品药品信用试点档案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对信用信息实行分级分管理:一是明确了一户一档的管理原则,以企业为单位建立了信用档案,内容包含征信环节所包含的所有信息。二是明确了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县级监管部门为最小单位,分级建立,每户企业的信用档案由当地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及时准确地维护信用数据并报送省信用平台备案。三是按照主体、人员及产品三种方式进行分类。主体资质信息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所含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许可证的正(副)本所记录信息以及变更或换证的信息、药品GMP(GSP)认证和变更信息等;人员信息主要包括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受权人的基础信息及变更备案信息;产品信息主要包括生产品种名称、批准文号、执行标准,产品注册和再注册信息以及委托或受托生产的信息等。四是规定了省、市、县三级和各级部门间信用数据应实现实时共享,信用数据应实时、动态的变更,保证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