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是金,信用是魂,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诚信守约是构建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为此,我们将整合内部信息,实现业务联动,推动外部应用,强化信用约束,不断提高信用监管的规范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一是加强内部信息和业务整合,全面提高监管效能。我们将注册登记、监管执法、年度报告、商品抽检、12315等多个部门业务系统信息进行链接,形成具有紧密协同关系的业务联动模式,强化信用约束作用。在市场准入环节,整合应用法定代表人“黑名单”,对企业登记行为进行限制;在企业监管领域,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失信记录,录入信用档案。
二是推动外部应用和工作协调,不断强化信用约束机制。我们与有关部门信息互通共享,不断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支持税务、海关部门加强税收、商品进出口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管理,初步建立了与税务部门实行企业基础信息的交换,税务部门通过数据对比,发现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对堵塞税源监管漏洞、增加税收发挥了积极作用。同税务部门交换信息25万条。在专项整治中,协助有关部门查办大案要案,发挥联合监管的效能,向公、检、法、监察、审计及政府特许的部门提供信息3万条,提供查询千余次,涉及企业5万余户。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动效应,强化信用约束作用。
三是加大社会公示和教育引导,不断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意识。我们开通了企业信用信息(吉林)公示系统,实现了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构建了信用监管机制。一方面,工商部门向社会公示了160余万户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信息以及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6.3万余户企业名单。另一方面,企业向社会公示了45万余条企业出资、股东变更等信息,并已有累计22万余户企业报送了企业年报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吉林)公示平台,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工商部门和企业公示的相关信息,不仅有效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还强化了社会信用,推动形成良好的信用交易氛围,使整个市场交易行为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