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长春市南关区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把营商环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制定并下发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区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将任务落实到部门,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另外,为促进南关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形成全区上下“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人人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围绕国务院新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条例,在全区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的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台、悬挂条幅、发放手册、电子屏幕展播、“南关E政通”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城市速递、新文化报、长春新闻等媒体,以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南关区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20余次。
同时南关区聘请63名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定并下发考核管理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街(乡)自然人服务大厅、专业大厅及窗口单位开展明察暗访25次,强化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检查指导。通过吉林省软环境智能管理平台、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广泛收集企业群众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投诉举报,办理省软环境投诉平台举报案件13件,协调各部门处理政企通平台的营商功能组案件25件,办结率100%,有效监督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和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