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并加强信用承诺信息归集、上报、公示工作,充分发挥信用承诺信息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切实提升各部门、市场主体、行业企业等诚信守法意识。近日,辽源市信用办(设在市政务数字局)下发《关于归集上报信用承诺信息的通知(辽信用办〔2021〕1号)》文件,《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用承诺归集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管理责任机制,明确责任人,切实做好信用承诺归集上报等各项工作。要积极主动开展信用承诺宣传工作,引导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自然人和市场主体主动做出信用承诺,自觉规范自身诚信行为。同时,辽源市信用办将对各部门归集上报信用承诺工作开展定期督查检查,及时通报相应进展情况。下一步,辽源市信用办将继续做好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工作,积极宣传信用承诺工作的主要内容、意义、必要性,进一步提升信用承诺归集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