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探索实践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助力梅城信用体系建设。
一、实行信用等级动态监管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完善纳税信用体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税务部门对D级纳税人的管理措施及时调整,并向提出信用复核的纳税人提供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
同时,将D级纳税人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并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对其在经营、融投资、工程招投标等方面采取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良好诚信氛围。
二、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信息共享平台可使各部门信用信息归集公开,是保证部门间信息畅通,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此,梅河口市税务局坚持每星期向政数局报送“双公示”信息,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公开公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做到信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可核,为促进各部门信息系统统筹整合、消除信息壁垒打下良好基础。
目前,梅河口市税务局已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形成常态化,并定期为纳税人开展政策宣传辅导活动,使纳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深入人心,从而使纳税人信用意识进一步提升,全市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未来,梅河口市税务局将继续充分发挥信用激励和惩戒的作用,建立税务信用分级分类新型监管体系,营造全市“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环境,为全市诚信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