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四平市把《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总抓手,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市委书记、市长在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企业家座谈会、政府常务会议上多次调度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条例》。各地、各部门瞄准先进,主动作为,2019年政务服务无差别全科受理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位列全省标杆单位第一名,“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考评全省第一。2020年,营商环境便利度考核评估位居全省第二位,政务服务、政府采购单项指标全省第一;国家信用体系监测排名18位,位居省内第一;“信易贷”平台市场主体入驻率、融资额和GDP比例全国第一;人民网留言板市长回复率全国第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全省第一;“无证明城市”改革、企业开办“五零”措施省委景俊海书记批示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