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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失信行为,助力诚信前行
发布时间:2021/04/21  |  浏览量:  |  来源:集安市政数局  |  专栏:省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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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是指受到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处罚信息期间,已经纠正其失信违法行为,并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可申请将该行政处罚信息不再公示。

4月21日,集安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集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邀请了已满公示期且经相关行管部门准许的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3户失信企业共同参加了 “数字政务助企主题服务日”暨“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培训”视频会议。会上,听取了省信用体系建设处弓处长及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有关人员现场讲解信用修复相关流程和具体工作要求。会后,集安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集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再次对参会的3户失信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相关知识的普及,详细讲解如何申请“信用修复”,并现场帮助3户失信企业针对其失信行为进行了“信用修复”。(集安市信用办 郭笑宇)


集安市政数局|202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