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桦甸市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规定,对全市符合参评条件的纳税人开展了2019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桦甸市长兴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桦甸市鑫旺矿业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企业。从今年的评价结果看,纳税信用A级的数量进一步增加、比例进一步提升,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意愿、能力进一步增强,桦甸市纳税信用管理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为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的影响力,增强守信纳税人的荣誉感,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市民服务中心各行政审批部门视纳税人实际依法纳税诚信情况,实施“容错受理”“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纳税信用A级企业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其他材料可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审批部门实行优先受理、加速办理政策。同时,将优良信用记录记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银行授信融资的重要参考条件,让守信企业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项目管理等领域享受更多便利。
下一步,我市将拓宽评价结果共享应用渠道,积极向上推送诚信数据,让守信企业一路畅通,失信企业处处受限,构建多部门联动的激励措施,增强税收诚信企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