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35号)文件精神,为了持续推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我市城市信用监测指数,按照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的安排, 2020年8月14日上午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领导莅临我市指导“双公示”工作。
会议上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领导针对我市“双公示”数据量、数据质量进行了解,对《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2020年版)》中“双公示”信息质量和 “双公示”信息瞒报、漏报、迟报情况、双公示数据信息应用三大部分,针对三大部分指标逐一说明,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我市做出相关要求,会议后,市信用办针对本年度双公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部门认真梳理各自领域“双公示”台账,全面梳理“双公示”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宣传、落实国家、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持续推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双公示的报送工作,努力提升我市城市信用监测指数,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数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