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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县司法局四举措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29  |  浏览量:  |  来源:信用长白  |  专栏:省内动态
 

为加快推进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司法领域诚信建设,长白县司法局扎实推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司法行政从业人员规范化、制度化、职业化建设,为日后各项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建立律师诚信档案和执业档案,强化各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制度、信用评价和“红黑名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信息的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行政执法和从业人员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司法所人员、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和执业档案,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规范、办案办证程序规范和管理行为规范;加强诚信法律服务规章制度建设,形成《长白县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和《长白县律师事务所诚信评价体系》。

健全司法监督工作机制。建立舆情快速反应机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舆情事件发生后,必须确保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办理,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主动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严防因贻误而被恶意炒作的事件发生。


信用长白|20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