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质监发〔2009〕318号)和《关于2015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质监综函[2015]40号)的相关要求,我站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吉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吉交建质〔2015〕68号),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全省共有46家乙、丙级试验检测机构参加了本次信用评价。经试验检测机构自评,有关建设单位对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审核,市(州)质监站初步评价,我站综合评价,有30家检测机构评价为A等级,16家检测机构评价为B等级。现将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结果见附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我站提起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受理联系电话:0431-85097725,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邮编:1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