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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税务局维护营商环境 建立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新体系
发布时间:2021/07/13  |  浏览量:  |  来源:永吉县  |  专栏:省内动态
 

近日,为了维护营商环境,加强税企联动。在本年度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以下简称评级工作)中,永吉县税务局响应上级领导机关号召,成立专项负责小组。对评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全年的工作计划进行了周密的部署。永吉县税务局局领导对该项工作重点关注,全局上下各科室也在此次的评级工作中严格地执行了上级单位和局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在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中,永吉县税务局狠抓“公平、公正”的工作重心,坚持“准确、客观”的工作原则。在2020年度的评价工作中行进有深度、推进有秩序,并建立了完备的工作体系。

在本次的评级工作中,永吉县税务局接到上级领导单位指示,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由局领导牵头,协同相关税源管理科室负责人与办税服务厅相关人员成立“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专项小组”。在会议上确立了本年度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工作重点。对于企业在评级工作中提出的评价调整申请从以往的三级复审增加到四级复审,加强了管理力度。并对其中“调整至A级”与“调整出D级”的相关企业,在资料审核中严格把关,相关责任人实地考察,深入了解企业真实情况。并且及时上会研讨,力求调整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在评级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专项小组对于各环节流程节点进行了进一步地细化。对于由于原国地税系统合并而有可能产生的数据错误进而导致的评价指标进行了重点关注与核查。多方面、多角度地分析了每个提出复评申请的企业产生扣分项的原因。在每月的月初开展复评研讨会,对于各企业自身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常见的季节性生产导致企业出现扣分指标的情况,县局小组从财务报表、发票开具等环节多角度地进行剖析,力求最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评价工作后的跟踪应用中,永吉县税务局贯彻执行了上级领导机关要求的“诚信激励”与“惩戒失信”两大原则。对于A级纳税人进行公示,开放绿色通道。并允许A级纳税人一次领用三个月的发票用量,对于相关新政的辅导与宣传设有专人解答咨询。而对于D级纳税人进行公告,严格限制发票用量,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D级纳税人实行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而对于每月实时判定为D级的纳税人,永吉县税务局及时处理,即刻响应。在每月5日进行系统内部推送,保证评级工作中的动态调整环节有序进行,按时报送。进而让纳税人深切地体会到体系改革的要点,使企业切实地体会到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永吉县税务局也在此项工作中向推进税收改革这一伟大课题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今后永吉县税务局仍将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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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202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