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诚实守信良好社会风尚,加快推进生态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让更多企业、个人享受到信用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获得感,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注册
1、 入区企业需携带本公司相关证件及材料到市政务大厅,核准公司名称、公司法人、注册地址、企业经营类型及范围等信息。确认可以注册后,到新区项目局签署入区协议,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或者法人信用情况查询结果(信用中国)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企业入区办理。开具入区证明,待公司法人章及公司公章办理完毕,加盖公章后送回入区协议。
二、企业注册地址变更
企业原有公司注册地变更的,需携带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章及公章,签署入区协议加盖公章,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或者法人信用情况查询结果(信用中国)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企业入区办理。予以开具入区证明。
三、 领办、代办制
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新区项目建设,新区为守信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实行项目审批领办制、代办制,帮助企业推进项目审批,早日开工建设。
四、工作机制
建立“信易+”激励机制。依据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可享受优先办理、简化程序、享受便利等方面。加强诚信宣传,让信用真正惠民便企,让诚信主体有获得感、荣誉感。
五、保障措施
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信易+”工作、诚信主体、诚信行为、激励措施等的宣传引导。将“信易+”工作、诚信主体、激励措施在新区网站、公众号等媒介多渠道开展广泛宣传。